2014年9月12日 信息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即时通讯和信息分享,但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些新技术容易受到电子监控,其传送的信息也容易被截获。联合国人权事务副高级专员潘谢里(Flavia Pansieri)9月12日在人权理事会指出,数字监控和信息拦截可对包括隐私权在内的人权造成严重影响。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7届会议12日就“数字时代的隐私权”问题举行公开会议。副人权高专潘谢里出席会议并发言指出,利用上述漏洞对互联网和数字平台进行电子监控和信息拦截的政策和实践可对包括隐私权、言论和集会自由在内的人权构成侵害,并已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严重关注。
潘谢里表示,通过数字监控收集的信息已被用来打击不同政见者,有可信的报告表明,运用数字技术收集到的信息,已经导致酷刑的使用和其他形式的虐待。
根据人权高专此前提交的首份有关数字时代的隐私权的报告,各国政府开展大规模数字监控活动正在成为一种“危险的习惯”,而不是例外措施;在很多国家,调查发现相关做法缺乏足够的国家立法、程序保障和有力监督。
潘谢里指出,各国有义务确保其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不受非法或任意干涉,这就意味着一切形式的通信监控必须建立在遵守公开的法律条款的基础之上,从而符合各国的宪法制度和国际人权法。
关于域外监视和拦截数字通信,潘谢里表示,根据数字时代的隐私权报告,如果这种监测涉及国家权力的行使或有效控制,那么相关国家当局就有责任履行其人权义务。
在隐私权因数字监控而遭到侵犯的情况下,相关国家政府有义务提供有效的补救措施。此外,潘谢里还指出,由于各国政府越来越多地依赖企业开展和推动数字监控,因此,私营部门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令人关注。